“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6万余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2万余人。这组数据,释放出持续严惩“微腐”、狠拍“蝇贪”的鲜明信号。
现实中,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常被称作“微腐败”。这类腐败案件金额不大,情节也不算特别严重,但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纵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见缝插针、截留私分惠民补贴,有的无中生有、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还有的优亲厚友、违规骗取补助……有媒体报道,前不久某地村委会主任在发放村民土地租金过程中,以每亩降低200元的标准私自扣留了7000多元,便是一例。
近年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明目张胆越雷池者越来越少,但形形色色的“微腐败”仍然存在。究其原因,在于少数干部面对需要通融通融的“小错误”、帮衬帮衬的“小事情”来者不拒,视之为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或是抱有法不责微的侥幸心态,觉得收点小东西、搞点小吃喝,“不算什么大事”。此外,一些领域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不知晓、难监督,也容易招来“蝇贪”“蚁腐”。比如在一些地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成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地带。
“微腐败”表面看似“微”,实则非常“危”。应该看到,“蝇贪”“蚁腐”级别不高、职权有限,但经手的大大小小民生事务多,一旦动起“歪心思”、搞起“小动作”,会对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直接损害。老百姓痛恨“老虎”,也厌恶“蚊蝇”。试想,居家过日子,如果苍蝇到处飞、蚊子嗡嗡叫,又怎能吃好饭、睡好觉呢?更何况,“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因为它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伤害的是基层群众的信任。
面对“微腐败”,不能因其小而忽视、因其微而放任。从过往案例看,“微腐败”大多发生在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基层“神经末梢”。由于手段隐蔽,导致其不容易被及时察觉。从各地探索看,治理“微腐败”的一个重要方法是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例如,安徽来安通过驻点办公、专项监督等手段,督促村级“一把手”廉洁履职;湖南新化采取“直查直办”“提级办理”方式,从严查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中的腐败问题。
腐败的要害,不在于级别高低、金额多少,而在于权力的滥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一个反腐共识,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治理“微腐败”,同样要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等,都是从源头“扎笼子”、管住“微权力”的有效方法。
抓大不放小,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既除“心腹之疾”又治“疮疥之癣”,是对腐败“零容忍”的生动注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查细责小、无微不“治”不会只是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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