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下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招聘考试一栏。
二、报名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15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人员不受户籍限制:(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2)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
其他人员均须为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七)户籍要求中提到的“2021年毕业生”,是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的;
4、2019年1月1日以后国(境)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其中,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见《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三、报名
(一)报名前,请考生详细阅读《2021年下半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江阴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rsksbm.jyrlzy.com:8000/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11月15日9 : 00—11月17日16 : 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9 : 00—11月17日16 : 30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11月15日9 : 00—1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11月15日9 : 00—11月19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11月15日9 : 00—11月19日16 : 30
(三)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名咨询电话”一栏。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后退回)。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将核减或取消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报名费将退还。补报时间:2021年11月20日14:00—17: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相关要求将于笔试前7天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请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6710513。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根据江苏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生必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下同)。不能提供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并主动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校验有关材料。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并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提供材料要求见附件2《报考指南》。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为在职的,应在接到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0—86711112。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岗位相关信息咨询,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江阴市纪委:0510—86860283
附件:附件1-2021年下半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1年下半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3-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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