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幅员辽阔,拥有广大的农村地区,南北不同、东西有别,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顺应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根据当地传统习俗和生产生活方式,营造房屋、聚为村落,形成了多姿多彩的乡村图景。农居生活自成传统,下地干活近、农具有地放、家禽家畜有地养,房前屋后有菜园。如果大拆大建,很多乡村的独特风貌难以保持,随后建起的可能是青山绿水中的钢筋水泥丛林,千房一面、千村一面,离美丽乡村相去甚远。
大拆大建浪费资源,增加农民负担。一辈辈农民在自身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对居住条件进行改善,或翻建或扩建或装修。一座房屋,承载着一代人乃至几代人的辛勤付出,是家庭重要的财富。从一些地方现实情况看,再盖新房,即使有政府补助资金,农民自己还得出钱,少则一两万、多则十几万,负担不小。
一些地方在乡村建设中热衷于搞大拆大建,根子在于政绩观错位。有的认为在老旧房屋上修修补补体现不出大手笔,彰显不了“政绩”,动辄整村拆除,重建新村;有的热衷于打造样板、堆盆景,把原本可以改善提升多个村庄人居环境的资金全部砸在“样板村”上,应付上级检查、接待学习参观,老百姓讽刺说“一村光鲜、九村寒酸”;还有的借统一规划建设之名,强迫农民“上楼”,将腾出的宅基地面积置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更有甚者,借大拆大建之机,打项目、资金的主意,搞利益输送、贪污受贿。事实表明,乡村建设中搞大拆大建,往往是“钱花了不少,事情却没办好”,农民群众不满意。
乡村建设首先要搞清楚为谁建、怎么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各地要尊重历史和传统,尊重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乡村规划阶段就应深入村落、深入群众调研,了解历史沿革、风俗习惯,多听群众意见建议,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分类实施,既提升功能又保留乡村特色风貌,避免片面追求整齐划一、大拆大建。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乡村振兴、乡村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乡村建设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依靠广大农民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对那些热衷于搞“政绩工程”、表面文章,甚至不顾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及时查处纠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让农民在乡村建设和家里家外的变化中增强获得感、提升幸福感。